新闻中心
News

公司动态

有哪些个人所得可以免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?

  来源:   作者:

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,下列各项个人所得,免纳个人所得税:

  一、省级人民政府、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,以及外国组织、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、教育、技术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;

  二、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;

  三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、津贴;

  四、福利费、抚恤金、救济金;

  五、保险赔款;

  六、军人的转业费、复员费;

  七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、职工的安家费、退职费、退休工资、离休工资、离休生活补助费;

  八、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、领事馆的外交代表、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;

  九、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、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;

  十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。

发表日期:2018/3/24  浏览次数:225
  • Contact

    联系我们

    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紫薇路中段济南西部创新园A座主楼505室

    13188882327

    0531-87437177

  • 微信:

    QQ:479021803